按香港機場管理局規定,香港航空於20160801日或以後發出機票時,將向於香港國際機場離港的旅客(包括離境或過境/轉機)收取機場建設費。

 

詳情如下:

 

稅項名稱香港機場建設費(ACF)

生效日期: 20160801日或以後發出(包括改簽)的機票

適用旅客成人、兒童及嬰幼兒

 

香港機場建設費

離境旅客

頭等/商務艙

經濟艙

長途線 - 美洲、歐洲、非洲、中東南亞及西南太平洋

每位旅客180港幣

每位旅客160港幣

短途線 - 長途線以外之所有目的地

每位旅客160港幣

每位旅客90港幣

 

過境/轉機

頭等/商務艙

經濟艙

長途線 - 美洲、歐洲、非洲、中東南亞及西南太平洋

每位旅客180港幣

每位旅客160港幣

短途線 - 長途線以外之所有目的地

每位旅客160港幣

每位旅客70港幣*

不適用於過境或轉機(在24小時內)範疇

乘坐快船轉搭航空公司特別經濟客艙或經濟客艙之旅客,每位須收取90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