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规则
1. 此退票适用于网上退款申请。
2. 网上退款申请只适用于经由以下销售渠道购买及机票号码以「851」起首的机票:
a.香港航空官方网站: www.hongkongairlines.com;
b.香港航空官方手机端网站: m.hongkongairlines.com;
c.香港航空官方手机应用程序及微信;或
d.其他授权渠道(即去哪儿、淘宝、携程、天巡、途牛及 航班管家)
3. 如非透过上述销售渠道购买之 851 机票,乘客可直接联络旅行社或原出票处办理退款申请。
4. 乘客需按机票显示的行程顺次序出发;否则,该机票将会失效,而未使用航段的票款将不予退还。
5. 851 机票的任何未使用航段之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均可退还。如该 851 机票已超过出票日期一年,在符合本地政府规定的情况下,仅可退还未使用航段的税费。如需办理此类退款申请,请电邮至 refund@hkairlines.com 。
6. 根据 851 机票之预订条款及细则及/或适用的票价规则,未使用航段之票价及燃油附加费只会在扣除适用的退票手续费及/或误机费后退还。如适用的退票手续费及/或误机费金额超出未使用航段之票价及燃油附加费,则未使用航段之票价及燃油附加费将不予退还。
7. 851机票票价规则一经核实后,可退金额将会退还至原来的付款账户。退款程序大约需时 6 至 8 周。而受COVID-19疫情影响,处理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8. 除以上第七条条款以外,自2021 年9 月1 日起,对于航班始发地点或者经停地点在中国内地的机票,香港航空及其销售代理应在收到退款申请所有相关文件的有效日期起7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完成旅客的退款申请。该处理时间不包括金融机构处理的时间
9. 经由香港航空官方网站及/或手机应用程序购买的 851 机票,而且距离航班原定出发时间有 7 天或以上,行程涉及往返美国,尽管有任何不同于预订条款及/或适用票价规则的情况下,乘客可在订票后的 24 小时内申请全数退款。如果该机票是以信用卡购买,香港航空会在 7 个工作天内处理退款,如以现金或支票购买则会在 20 个工作天内处理。为免疑虑,与 851 机票相关的增值服务,例如尊享空间座位等,其费用将不予退还。
10. 根据《台湾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7天内取消远程销售的权利,将不适用于国际航空公司的客运服务。
11. 根据日本民用航空局规定,始发地为日本的机票如申请退票,则未使用航段之燃油附加费将予以退还。
12. 根据菲律宾民用航空局第44号决议(SBM 05S-08-17-2018),始发地为菲律宾的机票如申请退票,则未使用航段之燃油附加费将予以退还
13. 如因患病或死亡申请退票,请参阅此处及如因航班时间变动或航班取消申请退票,请参阅此处
14. 退票申请一经提交及确认,系统会立即取消您的座位,并将机票作退不能撤销。
15. 6至12岁儿童单独出行,须申请无成人陪伴儿童(UM)服务。如同行成人办理退票导致儿童单独出行,则会收取该服务费。6岁以下儿童必须由成人陪同出行,不适用于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
16. 有關更多退票規則查詢,可電郵至: refund@hkairlin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