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限制
危险物品及物质可能危害飞机和机上人员的安全。
执拾行李前必须仔细阅读我们的《危险品政策》,以了解应携带哪些物品上机。
危险物品及物质可能危害飞机和机上人员的安全。
执拾行李前必须仔细阅读我们的《危险品政策》,以了解应携带哪些物品上机。
危险品是指能够给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险的物品和物质。危险品的运输是受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严格控制的, 该条例是列明运输危险品时不构成人身或财产的安全受到威胁的条件。
这些条例禁止在旅客行李中运输危险品。然而, 部分物品在限定的数量和仅供个人使用时, 是可以作为客舱行李或托运行李运输。
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危险品运输条例的分类、限制、包装方式和申报要求的适用条件, 许多种类的危险品是可作为货物运输的。
香港境内运输危险品是归属于香港民航处管理的。这些条款适用于所有的旅客、机组人员和航空公司职员。没有完全按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危险品运输条例, 携带或接受危险品在旅途中运输属违法行为。
危险品的定义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危险品条例,"危险品是指那些能够给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危险的物品和物质, 并且出现在此条例中的危险品名单的或在此条例中被分类为危险品。 "
危险类别
根据特殊化学特性所造成的危险, 危险品是分为九个类别 (同时包含几子分类)。有些危险品的类别因范围广泛, 而被进一步地小分出子分类。一些已被标签和视作危险品的物品是不可作为客舱行李或托运行李运输, 除非是依照通用安全办法或者危险品条例允许的物品。这九类危险品类别和其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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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1-- 爆炸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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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举例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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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具大规模爆炸危险的物品和物质 1.2 –没有具大规模爆炸危险但具有喷射危险的物品和物质 1.3 –具火灾隐患、小规模爆炸危害及 / 或小规模喷射危险但具大规模爆炸的物品和物质 1.4 –没有表现出重大危害的物品和物质 1.5 –具大规模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1.6 –不具有大规模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物品 |
军火、烟火、照明弹、 三硝基甲苯 、炸药或者鱼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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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2-- 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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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举例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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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易燃气体 2.2 –非易燃的气体、无毒气体 2.3 –有毒气体 |
2.1 –丁烷、丙烷、乙炔、打火机等 2.2 –灭火器、液化氮、液化氦 2.3 –大部分被禁止空中运输毒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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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3-- 易燃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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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举例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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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别无细分 |
打火机燃料、稀释剂、油漆、酒精、丙酮和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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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4-- 易燃固体; 易于自燃物质; 遇水发出可燃气体的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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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举例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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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及固态非敏感爆炸物 4.2 –易于自燃物质 4.3 –遇水发出可燃气体的物质 |
4. 1- 明胶 (硝化纤维塑料)、火柴或硫磺 4.2 –磷 4.3 –碳化钙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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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5--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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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举例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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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氧化剂 5.2 –有机过氧化物 |
5.1 –氯酸钙 , 硝酸铵化肥和光学漂白剂 5.2 –双氧水 (过氧化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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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6-- 有毒和传染性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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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举例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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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有毒物质 6.2 –传染性物质 |
6.1 –砷、尼古丁、氰化物、农药、马钱子碱(士的宁) 6.2 –细菌、病毒、生物产品、医疗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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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7-- 放射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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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举例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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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别无细分 |
包含放射源用作研究的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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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8-- 腐蚀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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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举例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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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别无细分 |
含汞的温度计、酸类物质、碱性物质、湿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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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9-- 其他危险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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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举例 |
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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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别无细分。此类危险物品和物质在航空运输中可以造成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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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二氧化碳、乾冰、救生设备、引擎、内燃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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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类型 |
可能包含的物品和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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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 |
压缩空气或者氧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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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营器材 |
易燃气体、液体或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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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缸 |
压缩或液化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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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仪器 |
易燃树脂或溶剂、 压缩或液化气体、汞及放射性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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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设备 |
压缩空气或特殊气体混合物。 空的汽缸允许携带的 。 潜水灯可能包含含铅的酸性充电电池, 并且在空中使用时会产生高热量。为保证安全, 电灯泡或电池必须取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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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清洁剂 |
可能包含氨的去污剂和洗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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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器材 |
可能包含危险化学品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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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食品 |
可能是通过乾冰保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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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 |
磁性物质、开关设备里的汞、 电子管或者不断电供应系统的湿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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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 (轮椅) |
可能包含湿电池或锂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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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险设备 |
爆炸物 ( 火焰 ) 、易燃液体 ( 汽油 ) 、易燃气体 ( 露营煤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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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摄影组或多媒体设备 |
爆炸烟火设备、包含内燃机的发电机、湿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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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燃料控制部件 |
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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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用品 |
易燃液体如油漆、 漂白剂、排水管清洁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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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 |
气压计、 水银开关等 ...包含水银的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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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器材 |
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或腐蚀性物质 |
枪械及弹药
受禁制武器
根据香港法例217章《武器条例》, 违禁武器包括:
含有腐蚀性液体的消毒产品
含有腐蚀性物质(如二氧化氯和亚氯酸钠)的产品被归类为第8类危险物品 - 腐蚀性物品,并禁止携带于手提或托运行李内。
水果
手提行李限制规定之水果可以带进客舱或作为托运行李。 而榴莲及菠萝蜜(大树菠萝)禁止带进客舱,亦不允许作为手提或托运行李。
任何备用锂电池及移动锂电池充电器均不可存放於托运行李内 , 只可存放在手提行李中。
每名乘客可于托运行李中携带最多10 件装有锂电池(不超过160 瓦时或2 克)的器材或电子设备;同时每件行李只可携带最多10 件装有锂电池的器材或电子设备。 每名乘客只可携带最多10 件装有锂电池的器材或电子设备,可参考以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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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不同国家对进口食品有当地的海关入境要求。如果您计划在客舱或托运行李中携带食物,建议您与前往国家的相关部门联系,以确保旅程顺利。
日本
日本农林水产省动物检疫所重要通知,从2019年4月22日起对于非法从海外带入肉制品的行为进行严格应对。无论是否自愿放弃,对于非法携带都进行严正处理。
根据日本农林水产省动物检疫所《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的修订,于2020年7月1日起,未接受检疫检查携带畜牧产品入境日本,将被判处罚3年以下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款。法人团体最高金额为 5,000万日圆。有关详细请于日本农林水产省动物检疫所网页查询。
水果
手提行李限制规定之水果可以带进客舱或作为托运行李。 而榴莲及菠萝蜜(大树菠萝)禁止带进客舱,亦不允许作为手提或托运行李。
海鲜,肉类和冷冻产品
海鲜,肉类和冷冻产品只能作为托运行李携带。如您将海鲜,肉类或冷冻产品作为托运行李运输,旅客有责任确保遵守目的地之检疫限制,并承担因托运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旅客需要根据以下要求包装海鲜, 肉类和冷冻产品 :
所有海鲜, 肉类和冷冻产品必须密封并以双重塑料包裹, 以防止泄漏。
您可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液体、压缩气体及凝胶状物体消毒产品,其容器每件不得超过100毫升,并须存放在一个可重新密封的透明胶袋内,每名旅客携带容量不得超过1公升/1公斤。
超过此上限的物品必须放于托运行李内,每件物品容量/重量不得超过0.5 公升/0.5公斤,而每名旅客可携带的总容量不得超过2公升/2公斤。
M.R.E(即食快餐)和自动加热式食品必须移除加热反应包,才可以被接受為随身或托运行李带上我们的飞机。
乘客携带供个人使用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例如电子香烟、电子烟、电子雪茄、电子烟斗、个人喷雾器、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只能放置于手提行李中。
航班上全程禁止使用电子烟及电热式烟品。
入境台湾的旅客请注意,电子烟及电热式烟品依台灣衛生署及海關规定属禁止携带入境之物品。
智能行李指装有锂电池的托运或手提行李, 智能行李将不被视为便携式电子设备(PED)。
有关智能行李电池之处理措施,请参考携带移动电源或备用锂电池之相关规定。
由2018年1月1日起,含锂电池的智能行李,若电池不能拆除,将不会被接受为手提或托运行李。
乘客如携带智能行李出游,必须于办理登机手续时向职员申报。
智能行李若符合以下条件,乘客可选择托运或作为手提行李:
托运行李
锂电池必须拆除,独立包裹并放置于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中,以避免任何短路之可能。此外,该锂电池必须符合现行携带备用锂电池之相关规定。
手提行李
智能行李的电池必须可拆除,独立包裹并放置于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中,以避免任何短路之可能。其重量和尺寸必须符合香港航空手提行李之限制。
此外,乘客必须确保智能行李的电子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亦不能于航程其间使用智能行李作为充电设备或者为该智能行李充电。
请注意,任何智能行李之锂电池,如超过160瓦时供电,将不会被接受为客舱或托运行李。
根据日本民航局之规定,当局对于卷发器的运输实施了新的管制。
如该卷发器的锂电池可从机身取出,该卷发器可于取出电池后以手提或托运行李运送,而取出的锂电池不得超过160Wh并放置于手提行李内。
否则,所有以锂电池发电的卷发器均不能登机(包括放置于托运及手提行李内)。
然而,以电源插座以及干电池发电的卷发器则不被分类为危险品,乘客可携带此类卷发器登机而没有额外的管制。而以气体操作之卷发器,由于该设备会有机会释放烃气,乘客需确保设备中的发热部分完全地被覆盖方可携带(包括放置于托运及手提行李内)。
锂电池电动滑板车小车辆严禁作为託运及手提行李(包括:电动双轮滑板、风火轮、平衡车、独轮车、 mini-Segway 平衡车及其他平衡滑板车)
由于锂电池滑板车具有易燃性,自 2015 年 12 月 7 日起所有经由香港航空航班运载的託运及手提行李,一律禁止存有锂电池滑板车及有关组件。
根据本航空公司的行李规则,香港航空乘客严禁携带锂电池滑板车上机。如在办理登机手续时,發现乘客将该类型物品带到机场,物品会被拒收,而乘客必须在登机前自行处理有关禁止物品。
由于有关物品具有易燃性,香港航空将不会代为储存有关物品。
切勿携带违法物品
根据香港法例,本港居民、访港或经香港国际机场转机的旅客,均不得于香港范围内管有下列违法物品,不论收藏于手提或托运行李内。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 100,000 元及监禁 14 年。有关进一步资讯,请参阅 香港警务处 网站。
香港民航处
根据保安指引,旅客一律禁止携带以下物品登上航机:
任何刀状物体或利器,包括但不限于家居使用的餐具、刀、剪刀或剃刀刀片。
有关限制物品的详细资料,详浏览香港民航处 网页。
中国民用航空局
自2008年4月7日起,旅客在中国内地各地城市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打火机及火柴登机。
如欲查阅有关公告,详浏览中国民用航空局 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