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香港航空
HK/EN

請選擇您需要的語言

  • Hong Kong SAR-English

  • 香港特別行政區-繁體中文

  • Mainland China-English

  • 中国内地-简体中文

  • 中國台灣-繁體中文

  • Japan-English

  • 日本-日本語

  • ประเทศไทย - ภาษาไทย

  • Canada -English

  • Australia-English

以優惠價錢於下趟旅程盡享商務艙服務!

如果您在官方網站預訂機票時同意收取香港航空的宣傳資訊,您可能於航班起飛14天前收到商務艙升艙邀請。

 

您可享有以下商務艙禮遇:

- 優先辦理登機手續及登機

- 享用貴賓室*

- 享用商務艙行李限額

- 商務艙餐膳

- 更寬敞舒適的座位

- 行李優先抵達

   

    

* 視乎貴賓室服務時間而定 

條款及細則:

 

  1. 特選升艙(簡稱“升艙”)受本條款和細則約束。當購買從經濟艙位升級至商務艙位機票時,即代表閣下已經閱覽,明白及同意本條款及細則內的全部內容。
  2. 升艙只適用於已透過香港航空官網購買單程或往返指定目的地之經濟艙位機票並在訂購機票過程中同意接收香港航空的宣傳資訊及己登記升艙邀請電郵的乘客。您有可能在航班起飛前14天收到一封有關特選升艙的邀請電郵。
  3. 升艙價格視乎購買時所選目的地和個別航段而定,並受匯率波動的影響。乘客需承擔稅項和附加費的差價。
  4. 乘客可以到香港航空官網,輸入預訂資料查看是否符合升艙資格。
  5. 升艙只適用於每個訂單中的其中一位乘客。如果訂單中包含兩位或以上乘客,只有一位乘客能夠使用升艙優惠,升艙完成後,受惠乘客原訂單的經濟艙艙位將被取消。我們會盡量滿足您原先訂單中所提出的特別需求。
  6. 升艙只適用香港航空營運的航班,並不適用於特殊航班、包機、聯運及代碼共享航班。
  7. 升艙只適用於指定的航班和日期。誤機費、改期費、更改航線費和退票費視乎各出發地和目的地的原有經濟艙票價的條款規則。當乘客成功升艙後,香港航空將向乘客退還經濟艙位「尊享空間」座位費及心儀座位費(如適用)。退款大約需要6至8星期處理,如有任何查詢,請電郵至call.center@hkairlines.com聯絡香港航空客戶服務中心。如乘客購買了預付超額行李,超額行李限額將可與商務艙行李限額一併使用。其他增值產品一般情況下將不會獲退款。
  8. 升艙航段是不可變更航線、退款以及轉讓的。乘客如重新預訂、誤機以及取消該升艙航段,升艙費用將不會獲退款。
  9. 升艙購買程序必須於原定航班起飛前24小時完成。
  10. 升艙座位以先到先得的形式安排,並須視乎商務艙的座位供應情況及航班機型而定。
  11. 升艙不適用於以下類型乘客:

         11.1 成年乘客(18歲以上)與一位小童(2至11歲)及/或嬰兒(2歲以下)同行;

         11.2 非香港航空官網預訂的機票;

         11.3 獨自乘搭飛機的未成年乘客(6-11歲);

         11.4 使用兌換機票的乘客;

         11.5 於香港航空官網購買機票連同旅行保險的乘客;及

         11.6 所選的航班機型不提供商務艙

  1. 香港航空不承擔系統錯誤,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電腦或網絡問題所引起之任何事件或損失。
  2. 如乘客在購買升艙過程中需要特別協助,請聯絡香港航空客戶服務中心。
  3. 訂單會在香港航空有限公司悉數收取款項及發出預訂參考編號後,方正式視為完成及獲接納。
  4. 建議乘客在計劃出遊前查閱香港政府的最新外遊警示。
  5. 所有金鵬俱樂部會員將會按原經濟艙訂票艙位來累積積分。有關金鵬俱樂部積分的條款和細則,可參閱此處。
  6. 條款及細則均不得授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權利和利益。
  7. 此產品受香港航空官方網站發佈的一般運載條件 (可能會不時作出更改)約束。
  8. 香港航空保留隨時修訂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9. 如條款及細則的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及含糊的地方,以英文版本為準。
  10. 如條款與細則之間存有歧義,則由香港航空作最後決定。
  11. 上述所有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
weixin image code
版權所有 © 2025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 粤ICP备12092660号
policebadge 粤公网安备44030302001022号
|
法律與隱私 網站導航 聯系我們 加入我們
需要幫助? 在線諮詢

WeChat

weixin 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