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愛寵齊飛”受條款和條件約束。購買此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理解並同意接受以下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2. “愛寵齊飛”服務允許同行旅客與他們的寵物一同乘坐香港航空航班的同一客艙。
3. 旅客需自行準備相關文件、檢疫證明和同意書(簽署並填寫),並於出發日期前至少7天提供給香港航空客戶服務中心。
4. “愛寵齊飛”的費用應在出發日期前 7 天內完成付款。
5. 旅客必須在航班起飛時間前至少2小時到達機場登機櫃檯,並出示相關文件及同意書以完成登機手續。
6. “愛寵齊飛”只適用於由香港航空營運的直飛航班,從香港(HKG)飛往以下目的地:東京成田(NRT)、大阪關西(KIX)和名古屋中部國際機場(NGO)。此服務並不適用於轉機/接駁航班。
7. 狗/貓的重量(包括寵物手提袋)不得超過8公斤。旅客應攜帶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健康和疫苗接種證明、晶片、許可證以及目的地要求的其他文件。
8. 香港航空不接受以下類型的狗/貓選用“愛寵齊飛”:
- 因法律規定和潛在健康風險的任何戰鬥犬種、短頭品種(鼻子扁平、鼻子短或面部扁平)狗/貓。
- 任何懷孕中的狗/貓。
- 未斷奶的狗/貓及年齡小於8周的狗/貓。
- 生病、受傷或虛弱的狗/貓。
9. 旅客的機票受香港航空發佈的一般運輸條件約束,相關約束可在香港航空的官網上查閱。
10. “愛寵齊飛”服務不設退款,且需視乎實際情況及供應而定。
11. 若航班調整或因航空公司營運原因取消,香港航空將按照標準程序重新安排旅客乘搭下一班可供乘搭的航班。
12. 如航空公司因營運原因而取消航班,航空公司將依標準賠償指引提供賠償給旅客。根據標準賠償指引,旅客(如適用)可獲得一間單人房,並需自行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13. 若酒店拒絕接收攜帶寵物的旅客,旅客需自行安排住宿,香港航空將按照相關政策提供補貼。
14. 若航班改道或航班需要在改道後降落,旅客應在當地機場工作人員的協助下遵守當地機場的檢疫要求,相關費用需由旅客自行承擔。
15. 攜帶寵物的旅客將不能使用網上預辦登機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機場自助登記設施和手機登機證等)。
16. 攜同狗或貓的旅客將不能使用機場貴賓室。
17. 旅客須自行準備相關文件和檢疫證明。有關日本地區的要求,請參考日本農林水產省(MAFF)的規定。
18. 如果任何國家或地區的當局拒絕入境或通行,香港航空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19. 在旅程中的任何時間,如寵物出現不適、健康受損、受傷、生病或死亡,香港航空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20. 香港航空不會就寵物對其他旅客造成的任何不適、健康受損、受傷、生病或死亡承擔責任。如果寵物對香港航空造成任何損害,香港航空保留採取適當行動和行使所有法律權利的權利。
21. 本條款和條件中的任何內容均不賦予任何第三方權利或利益。
22. “愛寵齊飛” 受香港航空發佈的一般運輸條件約束(此條款可能會不時更改),並可在香港航空官網上查閱。其他條款和條件也適用,詳情請參閱hongkongairlines.com。香港航空保留隨時修改這些條款和條件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23. 如本條款和條件的英文和中文版本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或歧義,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24. 如對本條款和條件有任何爭議,香港航空的決定將為最終決定。
25. 本條款和條件應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