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旅遊限制
最後更新:(台灣)2021-04-22
入境日本的旅客必須在智能手機安裝定位追踪及聯絡人跟踪應用程式。沒有智能手機或手機沒有配備安裝應用程式功能的人士,必須抵達後於機場自費租借智能手機。瀏覽www.mhlw.go.jp了解所需應用程式及設定步驟。
由2021年1月21日起,暫停所有由日本駐華領事館(包括香港和澳門)在2020年3月8日或之前簽發的B通道和R通道簽證(包括單次入境和多次入境簽證),直至日本緊急狀態解除。
由2020年12月27日起,除下列人士外,所有外國人不得入境日本:
- 日本公民(日本護照持有人)
- 日本永久居民
- 持有備註為“ EX-R”日本簽證的外國人(於過去14天曾到訪英國和南非的旅客將被拒絕入境日本。)
所有外國人過去14天曾到訪以下地區不得進入日本,而日本國民從以下地區回國後須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檢測:
- 亞洲
孟加拉國、不丹、印度、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馬爾代夫、緬甸、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
- 北美洲
加拿大和美國
-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
阿根廷、安提瓜和巴布達、玻利維亞、巴巴多斯、伯利茲、巴西、智利、哥斯達黎加、哥倫比亞、古巴、多米尼加、多米尼加共和國、厄瓜多爾、薩爾瓦多、圭亞那、危地馬拉、格林納達、海地、洪都拉斯、牙買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聖文森特和 格林納丁斯、聖克里斯托弗和尼維斯、蘇里南、巴哈馬、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烏拉圭、委內瑞拉
- 歐洲
阿塞拜疆、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安道爾、奧地利、比利時、白俄羅斯、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喬治亞州、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意大利、哈薩克斯坦、科索沃、吉爾吉斯斯坦、拉脫維亞、立陶宛、列支敦士登、盧森堡、馬耳他、摩納哥、摩爾多瓦、黑山、荷蘭、北馬其頓、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聖馬力諾、塞爾維亞、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塔吉克斯坦、英國、烏克蘭、烏茲別克斯坦、梵蒂岡
- 中東
阿富汗、阿聯酋、以色列、伊拉克、伊朗、阿曼、卡塔爾、科威特、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巴林、黎巴嫩、約旦
- 非洲
阿爾及利亞、博茨瓦納、佛得角、喀麥隆、中非共和國、科特迪瓦、剛果、剛果民主共和國、吉布提、埃及、赤道幾內亞、埃塞俄比亞、埃斯瓦蒂尼、岡比亞、加納、加蓬幾內亞、幾內亞比紹、肯尼亞、 萊索托,利比亞,利比里亞,馬達加斯加、毛里求斯、毛里塔尼亞、摩洛哥、納米比亞、尼日利亞、南非共和國、盧旺達、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內加爾、塞拉利昂、索馬里、南蘇丹、蘇丹、突尼斯、科摩羅聯盟、贊比亞、津巴布韋
所有國民回國後必須在指定地點自我隔離14天及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暫停以下國家或地區的豁免簽證:
- 亞洲
印度、印尼、柬埔寨、新加坡、泰國、台灣、韓國、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文萊、越南、香港、澳門、馬來西亞、緬甸、蒙古、老撾
- 大洋洲
澳洲、薩摩亞、所羅門群島、瑙爾、巴布亞新幾內亞、帕勞、新西蘭
-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
阿根廷、烏拉圭、薩爾瓦多、危地馬拉、哥斯達黎加、哥倫比亞、蘇利南、多米尼加共和國、巴哈馬、巴拉圭、巴巴多斯、秘魯、洪都拉斯、墨西哥
- 歐洲
冰島、愛爾蘭、阿塞拜疆、安德拉、意大利、烏克蘭、烏茲別克斯坦、英國、愛沙尼亞、奧地利、荷蘭、哈薩克斯坦、塞浦路斯、希臘、克羅地亞、聖馬力諾、喬治亞、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捷克共和國、丹麥、德國、土庫曼斯坦、挪威、梵蒂岡、匈牙利、芬蘭、法國、保加利亞、比利時、波蘭、葡萄牙、馬耳他、摩納哥、拉脫維亞、立陶宛、利希滕斯坦、羅馬尼亞、盧森堡
- 中東
阿聯酋、以色列、伊朗、阿曼、卡塔爾
- 非洲
突尼斯、雷索托
日本政府授予以下國家或地區簽發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亦同時暫停:
印尼、澳洲、韓國、新加坡、泰國、中國(包括香港、台灣)、巴布亞新幾內亞、菲律賓、文萊、越南、秘魯、馬來西亞、墨西哥、俄羅斯、新西蘭
緊急事態宣言下入境新措施
由2021年1月13日起
- 所有進入日本的旅客(包括日本國民)都必須在出發前72小時內提交COVID-19測試陰性結果的檢查申報書,直至解除緊急事態。
由2021年1月9日起
- 所有旅客(包括日本國民)抵達日本後必須在機場進行COVID-19檢測。
- 所有旅客將在自己的住所進行自我隔離14天,並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無法提交COVID-19測試陰性結果的旅客抵達日本後,須在檢疫站負責人指定的特定設施隔離三天。
第三天接受COVID-19檢測,結果呈陰性的旅客,必須繼續在自己的住所進行自我檢疫直至入境後14天。
由指定地方入境的旅客特別要求
過去14天曾逗留英國和南非(愛爾蘭、以色列和亞馬遜[巴西]於2021年2月5日起生效)的外國人將被拒絕入境日本。
過去14天曾逗留以上地區的日本公民及居民於入境時符合以下條件:
- 出示檢測結果
旅客須於出發前出示72小時內由當地醫療機構發出的陰性檢測結果。旅客如未能出示,抵達後將被送往政府處所進行14天隔離。
- 於政府處所進行隔離
旅客抵達機場後需要接受COVID-19檢測,並送往政府處所進行隔離。第三日檢測結果呈陰性的旅客可返回住處繼續餘下的隔離。
- 呈交手寫聲明
旅客需呈交手寫聲明,並需於入境日本後14天以COVID-19應用程式和地圖應用功能記錄自己的位置。旅客不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並需要使用LINE應用程式匯報身體狀況。
COVID-19測試報告要求
旅客須於航班出發時間72小時內進行COVID-19測試,並顯示以下有效的樣本及檢測方法:
樣本
- - 鼻咽拭子
- - 唾液
檢測方法
核酸檢測
- 聚合酶連鎖反應 (PCR -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 - 逆轉錄聚合酶鏈式反應 (RT-PCR - Reverse transcription PCR)
- - 新型恆溫式圈環形核酸增幅法 (LAMP - Loop-mediated isothermal amplification)
- - 轉錄介導的擴增法 (TMA - Transcription mediated amplification)
- - 轉寫逆轉協奏增幅法 (TRC – Transcription-reverse transcription concerted reaction)
- - Smart Amp - Smart amplification process
- - NEAR - Nicking endonuclease amplification reaction
其他
- - 次世代定序技術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
- Quantitative antigen test (CLEIA)
香港航空的職員將在機場檢查文件,以確保旅客能否前往設有入境限制之目的地。沒有寄艙行李並持有手機登機證及自助列印登機證的乘客會於登機前檢查文件。
乘客請向職員申報過去14天內的旅遊史,以便確認合乎外遊資格。所有乘客必須如實申報是否曾經在此期間到訪中國內地。
香港航空為往返以上目的地或在香港中轉並持有已確認機位的香港航空機票的乘客豁免重新訂位、更改航點或退票的費用。乘客可以於特別票務安排瞭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