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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空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条款及细则

  1. 香港航空奖励机票和奖励升舱受此条款及细则约束。透过兑换奖励机票和/或奖励升舱,您将被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这些条款及细则约束。
  2. 金鹏俱乐部会员可透过以下方式兑换香港航空经济舱或商务舱(单程或来回)奖励机票:

- 香港航空网站;

- 香港航空手机应用程式;

- 致电香港航空客户服务热线 或 电邮至 ffp@hnair.com办理兑换;或

- 亲身前往香港航空票务部进行兑换。

  1. 金鹏俱乐部会员可透过以下方式兑换香港航空奖励升舱:

- 致电香港航空客户服务热线 或 电邮至 ffp@hnair.com办理兑换;或

- 亲身前往香港航空票务部进行兑换。

  1. 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所需积分是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公布的实际航距(TPM)计算,以公里为单位。兑换奖励所需积分根据不同目的地和舱位而有所不同,乘客必须在兑换前核实。
  2. 会员除可为本人兑换奖励机票及兑换升舱外,亦可为已生效的受益人兑换奖励。每个会员账户最多可免费添加10位受益人,受益人名单需等待30天后才生效。
  3. 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只供会员本人或受益人使用。会员须为受益人兑换奖励机票,手续与会员本人申请兑换飞行奖赏相同;「受益人」不可自行申请兑换飞行奖赏。
  4. 乘客须已购买香港航空Y/B/H/K/L/M/N经济舱机票,方可以积分升舱至商务舱Z。
  5. 兑换升舱的积分累积及票务规则均以原购票舱票为准。
  6. 会员须自行承担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的有关税项、机场建设费或政府手续费、燃油附加费、保安费、保险费及任何授权单位人收取的费用。因使用飞行奖赏而引起的其他所有开支和费用、申索或法律责任,须由会员负责。
  7. 兑换金鹏俱乐部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视乎机位供应情况而定,且机位供应数量可能有限。香港航空保留其限制兑换奖励机票数量的权利。此外,香港航空可能会对使用奖励机票实施限制期。香港航空并不保证任何指定航班、舱等或目的地均可提供奖励机票。
  8. 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只适用于香港航空营运及营销的航班,并不适用于专机、包机航班及代码共享航班。
  9. 婴儿及儿童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所需积分与成人兑换标准一致。
  10. 奖励机票有效期为出票日期起计12个月,逾期作废。于航班起飞前可更改出发日期,否则将视乘客未能依时登机,机票视作已使用。在机票有效期内更改行程须视乎机位供应情况而定。透过香港航空客户服务热线,机场柜台以及香港航空票务部更改奖励机票,需收取服务费,金鹏俱乐部贵宾会员将获辖免。
  11. 奖励机票出票后,不得更改姓名及航段,不得签转至其他航空公司。
  12. 乘客需按机票显示的行程顺次序出发;否则,该机票将会失效,而未使用航段的票款将不予退还。
  13. 若会员自主要求取消行程或未能依时登机,已扣减之积分不予退回。香港航空或会退回仍未使用的政府税项、香港机场保安税(Q)。详情请参考香港航空退款政策。
  14. 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不可退款及不可转让,亦不可兑换现金。
  15. 若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有关航班取消,旅客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取消行程。旅客须于原定航班出发日期起一个月内与金鹏俱乐部或香港航空客户服务热线联络,以更改机票或办理积分退还;旅客须在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机票不作更改,积分不作退还。
  16. 积分只可退还于扣除积分的原有账户。
  17. 如遗失实物机票及/或预订证明及登机证,将不予补发。
  18. 对于因技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电脑或网络因素)而引起的任何错误或遗漏,香港航空概不负责。
  19. 我们建议旅客在计划行程之前先了解出发地/目的地最新发出的出入境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与COVID-19有关的措施。乘客知悉相关出入境限制措施或会随时更改,有时可能于旅程中发生。
  20. 除特别注明外,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不可与其他优惠/促销同时使用。
  21. 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受香港航空预订协议约束,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22. 上述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内容均不赋予任何第三方权力和利益。
  23. 奖励机票及奖励升舱受香港航空运输条件通则(乘客和行李)、香港航空及金鹏俱乐部的有关条款与细则约束。
  24. 香港航空保留暂停、终止、修改或变更此条款及细则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25. 如有任何争议,香港航空有限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26. 此中文免责条款及细则为英文版本译本,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27. 上述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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