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选升舱(简称“升舱”)受本条款和细则约束。当购买从经济舱位升级至商务舱位机票时,即代表阁下已经阅览,明白及同意本条款及细则内的全部内容。
- 升舱只适用于已透过香港航空官网购买单程或往返指定目的地之经济舱位机票并在订购机票过程中同意接收香港航空的宣传资讯及己登记升舱邀请电邮的乘客。您有可能在航班起飞前14天收到一封有关特选升舱的邀请电邮。
- 升舱价格视乎购买时所选目的地和个别航段而定,并受汇率波动的影响。乘客需承担税项和附加费的差价。
- 乘客可以到香港航空官网,输入预订资料查看是否符合升舱资格。
- 升舱只适用于每个订单中的其中一位乘客。如果订单中包含两位或以上乘客,只有一位乘客能够使用升舱优惠,升舱完成后,受惠乘客原订单的经济舱舱位将被取消。我们会尽量满足您原先订单中所提出的特别需求。
- 升舱只适用香港航空营运的航班,并不适用于特殊航班、包机、联运及代码共享航班。
- 升舱只适用于指定的航班和日期。误机费、改期费、更改航线费和退票费视乎各出发地和目的地的原有经济舱的票价条款规则。当乘客成功升舱后,香港航空将向乘客退还经济舱位「尊享空间」座位费及心仪座位费(如适用)。退款大约需要6至8星期处理,如有任何查询,请电邮至call.center@hkairlines.com联络香港航空客户服务中心。如乘客购买了预付超额行李,超额行李限额将可与商务舱行李限额一并使用。其他增值产品一般情况下将不会获退款。
- 升舱航段是不可变更航线、退款以及转让的。乘客如重新预订、误机以及取消该升舱航段,升舱费用将不会获退款。
- 升舱购买程序必须于原定航班起飞前24小时完成。
- 升舱座位以先到先得的形式安排,并须视乎商务舱的座位供应情况及航班机型而定。
- 升舱不适用于以下类型乘客:
11.1 成年乘客(18岁以上)与一位小童(2至11岁)及/或婴儿(2岁以下)同行;
11.2 非香港航空官网预订的机票;
11.3 独自乘搭飞机的未成年乘客(6-11岁);
11.4 使用兑换机票的乘客;
11.5 于香港航空官网购买机票连同旅行保险的乘客;及
11.6 所选的航班机型不提供商务舱
- 香港航空不承担系统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电脑或网络问题所引起之任何事件或损失。
- 如乘客在购买升舱过程中需要特别协助,请联络香港航空客户服务中心。
- 订单会在香港航空有限公司悉数收取款项及发出预订参考编号后,方正式视为完成及获接纳。
- 建议乘客在计划出游前查阅香港政府的最新外游警示。
- 所有金鹏俱乐部会员将会按原经济舱订票舱位来累积积分。有关金鹏俱乐部积分的条款和细则,可参阅此处。
- 条款及细则均不得授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权利和利益。
- 此产品受香港航空官方网站发布的一般运载条件 (可能会不时作出更改)约束。
- 香港航空保留随时修订条款及细则之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 如条款及细则的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及含糊的地方,以英文版本为准。
- 如条款与细则之间存有歧义,则由香港航空作最后决定。
- 上述所有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