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携带含大麻二酚产品入境香港 (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更新日期 : 2024-08-13 HKT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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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起,大麻二酚(CBD) 会纳入《危险药物条例》,与其他危险药物一样受到严格管制。非法贩运(包括进口及出口)及制造受管制物质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及罚款500万元。违反《危险药物条例》管有及服用受管制物质的最高刑罚为监禁七年及罚款100万元。
详情请参阅保安局禁毒处网站。